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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202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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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4:1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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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学院发展、专业建设及岗位空缺的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事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员范围
学院在专业建设、科研等方面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
岗位表获取:
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后台对话框回复“职业 获取
后台对话框回复“职业”获取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czyjsxyzzrsc@lc.shandong.cn)进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要按“报名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所有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专业+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3.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就业推荐书》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正反面);
(4)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附件3);
(5)个人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的科研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书、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报考条件:如中共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查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由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收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院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该项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含1寸同底版照片3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在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面试工作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报考人数不设规定比例,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评审专家集体研究,综合比较,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五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高层次人才引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政策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聊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2500年的悠久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在齐风鲁韵的濡染下,这里名士荟萃,墨客云集,教育发达,在全国享有盛誉的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就是其中之一。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设有护理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系、建筑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农牧科技系、思政部、基础部等10个系部和38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是首批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优质校立项建设单位,是聊城市政府建设聊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龙头单位。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兼职教师1034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0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40人。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A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见附件2)。
2.B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的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生(国内重点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3.C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的国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3年1月12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5.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2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打印)。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等。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3)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12日。
(5)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在校期间应具备担任校(院系)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岗位表获取:
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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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对话框回复“职业”获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ctvu.sd.cn。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2021年1月14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1月12日11:00--2021年1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
(二)查看资格初审情况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A类和B类岗位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C类岗位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C类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处签字。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考试
(一)A类和B类岗位
本次A类和B类岗位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面试根据各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A类和B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通过人数直接参加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A、B类岗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C类岗位
C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结束后,C类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C类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按照有关规定,C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C类岗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监 督电话:0635-837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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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你长得那么好看就给小编送个在看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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